资源与环境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 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2019-01-04 17:42:12 作者:图/毕瑞玉 文/肖洲 来源:资源与环境学院          浏览数:0

1月3日,青岛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专题学习(扩大)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史越清主持,中心组成员和各支部委员参加。

史越清传达了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学院团委书记肖洲带领大家从党的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党支部委员会建设等多个方面共同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史越清作“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解读,他从制定《条例》的基本内容、遵循的原则和主要的特点、主要内容三方面指出《条例》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为新形势下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提供了有力支撑。他要求全体班子成员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制定和实施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统一领导,团结群众,凝聚力量,营造团结和谐、干事创业的氛围。

学习后,中心组成员积极交流讨论。学院院长崔德杰指出:“支部的建设、支部工作状态与党支部管理密不可分,要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联系学院实际,让非党人士也发挥作用,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林英表示:“《条例》明确了党支部书记的工作任务,这是新的工作挑战。各党支部要各司其职,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建设方面,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大家一致认为,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作为高校中的党员,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学以致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的理想信念根基。
 

编辑:罗梅

责任编辑:毕瑞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