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资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

    2020-10-02 10:42:56 来源:资源与环境学院          浏览数:0

  根据学校研究生部《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及相关规定,为做好我院2020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二、三年级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不包括保留学籍、休学、延期毕业和在纪律处分期限内的研究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且前一学年所修课程无不及格门次,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活动,综合素质突出。

  二、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一次性发放。

  三、名额分配

  1.计算公式:一级学科所在学院分配名额=省厅分配名额÷全校符合参评当年研究生国奖人数×学院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数

  2.推荐名额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数值为3以上(含3)的推荐小数点名额1个。

  3.学院名额:整数位拟获奖人员1人,小数位拟获奖人员1人。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个人申请:符合国家奖学金条件的学生填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资环学院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一览表》(附件2)、《资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支撑材料量化积分表》(附件3),积分表后附上论文、专利以及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原件(论文必须为正式发表,专利必须获得授权专利证书)。

  量化赋分标准见《资源与环境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附件4),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使用的科研成果等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以上材料纸质版经个人签字和导师签字后,上交化学楼411,联系人:殷老师。电子版发送至986529286@qq.com。申报截止时间:10月5日下午5:30前。

  2.材料审核:研究生会负责对支撑材料原件和自评赋分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上报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3.学院评定: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学生进行评定,推荐拟获奖整数位1人,小数位1人。

  4.学院公示:学院将拟获奖人员名单及拟获奖人员的参评支撑材料电子版在学院网站以pdf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学校审定及公示: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学院上报的整数位拟获奖人员进行审核,对小数位候选人进行评审。全部评审结束后在全校范围内对学校审定的国家奖学金拟获得者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省资助中心。

  五、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将奖学金申报的相关通知通知到每一位研究生。

  2.申报学生的导师和班主任要对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一旦发现不实材料,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3.各班级要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将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条件和精神传达给每一位学生,以充分发挥奖学金对提高研究生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科研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的激励作用。

  附件: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资环学院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一览表》

  3.《资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支撑材料量化积分表》

  4.《资源与环境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0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范敬文